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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理人情|▶侥幸一念间 法纪记心间
2026-04-10    来源: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杨敏娜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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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0

  独自扛起家庭重担,本应是坚韧前行的模样,却因生活的重压与一时的侥幸,触碰了法律的红线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起危险驾驶案,既以法律的刚性划定行为边界,也以司法的理性传递警示意义,提醒每一个人酒驾无小事,侥幸酿大错,家人的牵挂才是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。

  生活重压下的一念之差。生活的琐碎与压力,有时会让人渴望一个宣泄的出口。刘某与丈夫离婚后,独自抚养一双儿女,肩头的债务负担与日复一日的育儿辛劳,像一块巨石压在她的心上。一天晚上,刘某约了朋友见面,本只想找个倾诉对象,说说心里的委屈与难处,并未打算饮酒。在推心置腹的交谈中,刘某看着身边的朋友举杯,刘某终究没能忍住,拿起酒杯喝了几瓶。酒精的麻痹,暂时缓解了心底的苦涩,却也让她的判断力渐渐模糊。就在这时,手机响起,是家中孩子打来的电话,电话那头一声声“妈妈”,让刘某担忧了起来,她来不及多想,立刻起身准备回家。

  侥幸心理下的违法之举。心急如焚的刘某第一时间叫了代驾,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代驾却迟迟未到。看着夜色渐深,想到家中独自等待的孩子,焦虑与急躁交织在一起,一丝侥幸心理悄然滋生:“就开一小段路,应该不会遇到交警”。正是这一念之差,让她迈出了违法的一步,刘某毫不犹豫地发动车辆,驶上了回家的道路。刚驾车行驶不久,便遇到了正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的交警。面对交警的检查,她无法掩饰内心的慌乱,酒精检测结果显示,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6mg/100ml。原本急于回家照顾孩子的初衷,最终变成了触碰法律红线的遗憾。

  检察办案中的惩教结合。案件移送至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后,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细节,当看到刘某手写的情况说明时,心中满是唏嘘。纸上没有华丽的辞藻,只有一句句发自内心的忏悔:“我真心悔过,我错了,我认罪,我认罚。” 检察官了解到,刘某到案后,始终保持诚恳的态度,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,对自己因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的行为追悔莫及。在审查过程中,检察官一方面向刘某详细阐释了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,让她深刻认识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;另一方面,也耐心倾听她的难处,引导她正视自身错误,今后以更理性的方式面对生活压力,守护好自己和孩子的未来。检察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起诉后,法院经审查认为,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但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态度诚恳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判处刘某拘役两个月十五日。

  以案为鉴中的警钟长鸣。这起案件没有激烈的冲突,却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:酒精从来不是违法的借口,侥幸更不是冒险的理由。生活的压力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宣泄,但绝不能以触碰法律、漠视安全为代价。愿每一位驾驶者都能摒弃侥幸心理,守住法律底线,珍惜身边的亲情,让平安伴随每一段行程。


【编辑】:杨敏娜
【来源】: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